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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2017年合肥师范学院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拨付和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2)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强化项目过程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量,现对我校2016年、2017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拨付和项目结题相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一、项目经费拨付:

2016年立项的省级项目132项(见附件1),国家级项目51项(见附件2),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项目60项(见附件3)。对立项的省级项目每项下拨2000元,国家级项目每项下拨5000元。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合肥师范学院校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结题验收对象:

1.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2017年合肥师范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项目结题时间:

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于2017年9月份结题;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于2018年5月份结题。

四、项目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好结题报告书(省级项目见附件4、国家级项目见附件5),并准备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和相关过程支撑材料(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供实验数据、论文和申请专利及其他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创业项目需提供公司的注册、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涉及国有资产的项目需做好资产移交手续)的附件材料,统一为A4格式,装订成册,签字部分用手写签名,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2.要求各学院项目组要认真总结项目研究结果,并于项目结题月月初10日之内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以上电子材料(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375888187@qq.com,纸质材料交至行知楼302办公室。 3.要求各学院对本单位的项目先进行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再统一交实验实训中心。

五、具体要求:

1.请各项目组据实报销项目研究的各项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费、会议费,以及购买实验耗材,学生发表论文或其他成果等开支。

2.通过结题的项目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结题验收材料。

3.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可申请终止该项目,停止经费的使用,三年内指导教师不可再指导学生申请该类项目。

联系人:王道平 李新 电话:63805407

附件1: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2: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3:2017年合肥师范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4: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相关材料

                                                                                      实验实训中心

                                                                                    2017年5月11日


附件:暂无信息